鞍政发〔2025〕1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要求和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全市经济运行工作专班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着力挖掘内需潜力,积蓄振兴发展动能

7.加力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做好政策集成优化,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把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发展的实物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坚持“三企联动、三资齐抓”,加大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领域支持力度,营造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经济合作局,市工商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开展质量强企培育和质量助企帮扶,评选市长质量奖,示范带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深化网格化、组团服务重点企业机制,充分发挥10个攻坚小组作用,精准帮助企业破解项目建设、市场开拓、融资投资、招工用工等实际问题,为各类经营主体增活力、添动力、提信心。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11.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组织促消费活动430场,举办各类展会100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医康养旅”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康复辅助器具、智能照护等新业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做好特色街区顶层设计,融入评书、南果梨、非遗等鞍山独有元素,探索开发城市伴手礼,改造提升台町、红楼等12条特色街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提档升级10条餐饮质量安全消费放心街、80家放心店。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5.实施文旅提质升级工程,积极发展冰雪经济,推出冬季冰雪温泉等六大旅游精品线路,策划举办夜游千山、半程马拉松等文体旅活动320场,推动南湾国际酒店等项目建成运营, 让“C牌城市”热度长红。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6.提高项目谋划质量,抢抓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两新”等政策机遇,围绕重大国家战略、政策导向、资金投向等关键领域,深入谋划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引领性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7.提高项目服务能力,实施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推动石湖水库、后英高性能镁基合金综合利用等73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复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8.提高闲置资产盘活效率,持续开展土地攻坚等专项行动,盘活闲置厂房15万平方米,推动北辰大酒店、会展宾馆、经开区奥特莱斯等一批停缓建项目复工,让“资产存量”变为“发展增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9.提高项目招引水平,围绕“8+1+4”产业发展方向,深化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举办第三届鞍商大会,全年新签约、新落地重点项目分别突破800个和400个,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

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鞍山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振兴发展硬支撑

20.聚力打造“2+N”科技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千山湾科技园创新核心区,建强千山湾矿业实验室。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1.推进海工、汽车用钢等国家级科创平台落地,构建钢铁材料成果转化应用平台,新增创新平台2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编制产业链创新图谱。实施“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20个,培育中试基地8个,转化科技成果9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3.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到19.5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4.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提升“鞍科贷”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5.持续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6.迭代升级“钢都英才计划”,引育国内外高层次人才40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7.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80户。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8.支持钢铁产业提升产业链韧性和价值,加快推进鞍钢氢冶金项目,推动紫竹轻型特变型钢等项目竣工投产。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城市政府,铁西区政府

29.深化“央地合作”“双鞍融合”,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全力支持西鞍山铁矿、东部矿区联合产能提升、五矿陈台沟铁矿、中石油地热能源替代等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提升鞍钢产品本地加工率、供应链本地配套率。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0.巩固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成果,淘汰退出轻烧反射窑,压减镁砂过剩产能,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工建设菱镁转型升级项目50个,支持镁化工、镁建材、镁合金等产业发展;推动隆承镁制深加工、麦格尼氢氧化镁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产品高端化率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31.持续抓好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优势产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2.开展“人工智能+”行动,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工业“四项改造”项目400个,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用场景100个,谋划引进京东工业品数字采购平台。争创国家技术改造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3.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4.谋划建设钠离子储能电池生产基地,推动大型储能电站、大型设备启动电源等多场景应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5.拓宽氢能“制储输用加”产业链条,推进区域氢源供给基地、新能源重卡改装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6.深度开发光纤激光器等研发应用,加快沃天压力传感器扩建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37.大力发展废钢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建设资源利用产业园和大宗固废产业数字化平台,推动鞍钢东部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鞍钢本部钢渣处理等项目竣工投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产值增长6%。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8.积极培育未来产业,规划布局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依托制造业优势谋划引进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制造企业,支持海城市打造低空经济发展先行区。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经济合作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9.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建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系统,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建立常态化、便捷化银企对接机制,加快重点企业上市进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0.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推动阿里巴巴产业带落地,新培育电商直播基地2个。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1.大力发展宠物经济,规划建设萌宠经济产业带,做大做强八家子、三台子等专业市场,打造宠物经济生态圈。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铁西区政府,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2.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推动鞍山陆港全面运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试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

43.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厘清国有“三资”底数,推进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实“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提升国资国企管理效能、运行效率。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4.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5.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6.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7.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8.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开发区协同联动、错位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49.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扩大一窗通办、无差别受理服务范围。强化电子证照赋能,新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场景34个和“免证办”场景35个。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高频便民利企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实现全覆盖,推动“办事不找关系”成为常态。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打造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2.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和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3.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钢铁、菱镁、服装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搭建中小企业外贸服务平台,新增外贸企业50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54.建设寒武纪加拿大海外仓,推进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全面运营,跨境电商年交易额突破1.5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海城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5.加快向东向北开放,务实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与俄罗斯合作大马力拖拉机收割机项目实现组装生产,日本品川耐火等项目落地开工。

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6.积极共建“一圈一带两区”,深化鞍宁对口合作,持续做好对口支援。

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擦亮振兴发展成色

57.严守耕地红线,抓好粮食、蔬菜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性利用,粮食产量稳定在26亿斤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8.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省级智慧农业基地发展到8个。深化种业振兴行动,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9.延伸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开复工安井速冻调制食品、安九宠物干粮等农产品加工项目20个,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0.立足特色、打造品牌,做大海城馅饼、台安大鹅、岫岩羊汤等“鞍山硬菜”,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到53个。延展南果梨产业链条,建设南果梨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带。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千山区政府

61.建设改造农村路35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2.新建农村供水工程80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3.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新增农村垃圾收集设施621个、转运设施31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千山区政府

64.农村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1%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5.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建美丽宜居村4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千山区政府

(五)不断提升城乡建设水平,打造振兴发展美好载体

66.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全部36个城市单元控规和54个乡镇规划编制报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7.加快千山湾等重点片区开发,打造经济、人文、生态、生活融合发展的城市名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68.促进城市更新与城市体检有效结合,实施230个城建项目,打通高新大道,改造老旧小区34个、老旧管网230公里,天然气置换17万户,整治城区低洼易涝点5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9.实施“绿电点亮鞍山”和路灯节能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0.开工建设调军台220千伏输变电、分布式能源及小型储能一体化等电力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1.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2.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开发以“三台一舱”为支撑的城市大脑中枢平台,打造45个典型应用场景,提升态势感知、风险研判和资源调度能力。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3.加强已改造老旧小区长效管护。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4.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向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延伸。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5.新建口袋公园75个,补植增绿10万平方米,打造南沙河精细化管理景观带。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6.建立完善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7.实施公交畅通工程,科学优化线路站点,增加发车频次,全面提升公交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8.加强市民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等需求有效供给,新增公共停车位5000个,建设城区全域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9.综合治理10处严重堵点,持续改善出行环境。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0.因地制宜推进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支持海城市“百强县”争先进位,台安县、岫岩县提高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名。加强县城及重点镇建设,有序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

81.全力支持本岫庄高速实现开工、鞍台高速加快建设、台黑高速竣工通车,促进县域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厚植振兴发展绿色本底

82.强化能耗双控管理,探索用能权交易,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单位5个。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开工建设岫岩抽水蓄能电站,推动三峡500兆瓦风电实现全容量并网,建成台安“飞轮+磷酸铁锂”100兆瓦储能电站,在运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8%。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3.聚焦“天更蓝”,全面完成钢铁和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4.深化散煤治理,城区、县城散煤取暖用户基本清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5.开展道路扬尘遗撒专项整治,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3%。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6.聚焦“水更清”,开展城市水体巡察,实施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国省控断面年均值全部达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7.聚焦“地更净”,加强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8.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9.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矿山1800亩,推动全市75%生产矿山达到“绿色”标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0.实施辽河流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1.推动杨柳河治理等3个生态环境开发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2.创建3条“幸福河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3.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抚育森林1万亩,综合治理沙化土地7.5万亩,全力筑牢自然生态屏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振兴发展红线底线

94.坚持过紧日子,积极跟进中央化债增量政策,全力推动政府债务化解,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5.推进城商行和农信系统化险改革,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改革化险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6.开展商品房去库存攻坚行动,促进存量土地处置回收,做好“保交房”工作,合理有序开工新项目。新改造3个城中村、1834户危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7.推动已售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应办尽办”。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8.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强化工矿企业、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99.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闭环监管,制定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标准,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

100.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施易涝区农田水利综合治理,建成省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基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和辽河干流防洪提升等工程。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10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最大限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2.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构建“1+5+N”现代化警务机制体系,打造“数据主导警务”,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诈等突出违法犯罪,严防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103.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鞍留鞍1万人以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90个,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5.稳妥有序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6.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标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7.推进居家、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适老化改造,新增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社区老年食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8.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9.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培育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16所、特色高中5所,支持在鞍高校“一流学科”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0.争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加快职教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新增特色实训基地3个、专业技术人才4000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部门

111.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基本建成县域医共体,新增省级以上重点专科3个。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

112.启动盘活高新区医院。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3.加快建设医大鞍山医院住院大楼、鞍钢总医院门诊综合楼,完成长大医院门急诊改扩建。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4.完善急救服务体系,新增两个综合急救站点、自动体外除颤仪100台,绘制城区分布地图,缩短院前急救响应时间。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5.巩固深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成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6.加快建设长城文化公园(鞍山段)。推进市图书馆升级改造、市博物馆改陈布展、市科技馆全面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7.做好老街区、老建筑、老厂区的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打造一批具有鞍山特色的文创产品和文化IP,讲好鞍山故事。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8.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承办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组乒乓球预选赛、全国青少年游泳巡回赛,举办各类赛事活动100场。投放城乡健身路径80套。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9.持续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让多姿多彩的文体活动点亮群众幸福生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120.推动国防动员新体制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21.深化双拥共建,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2.深入调研谋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5.深化政务公开,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等各方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6.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完成《报告》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报告》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要作出统筹安排,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见到成效,兑现对人民的承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部署推动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系统思维的科学思想方法,从全市大局谋划工作、破解难题,牵头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地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采取有力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三是健全机制促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对照《报告》分工,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实化工作责任,通过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报告》重点工作落地落细,坚持闯字为先、干字当头、实字为要,坚决打好打赢“十四五”规划收官战和全面振兴新突破决胜战。市政府将继续把《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鞍政发〔2025〕1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要求和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全市经济运行工作专班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着力挖掘内需潜力,积蓄振兴发展动能

7.加力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做好政策集成优化,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把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发展的实物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坚持“三企联动、三资齐抓”,加大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领域支持力度,营造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经济合作局,市工商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开展质量强企培育和质量助企帮扶,评选市长质量奖,示范带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深化网格化、组团服务重点企业机制,充分发挥10个攻坚小组作用,精准帮助企业破解项目建设、市场开拓、融资投资、招工用工等实际问题,为各类经营主体增活力、添动力、提信心。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11.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组织促消费活动430场,举办各类展会100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医康养旅”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康复辅助器具、智能照护等新业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做好特色街区顶层设计,融入评书、南果梨、非遗等鞍山独有元素,探索开发城市伴手礼,改造提升台町、红楼等12条特色街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提档升级10条餐饮质量安全消费放心街、80家放心店。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5.实施文旅提质升级工程,积极发展冰雪经济,推出冬季冰雪温泉等六大旅游精品线路,策划举办夜游千山、半程马拉松等文体旅活动320场,推动南湾国际酒店等项目建成运营, 让“C牌城市”热度长红。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6.提高项目谋划质量,抢抓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两新”等政策机遇,围绕重大国家战略、政策导向、资金投向等关键领域,深入谋划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引领性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7.提高项目服务能力,实施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推动石湖水库、后英高性能镁基合金综合利用等73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复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8.提高闲置资产盘活效率,持续开展土地攻坚等专项行动,盘活闲置厂房15万平方米,推动北辰大酒店、会展宾馆、经开区奥特莱斯等一批停缓建项目复工,让“资产存量”变为“发展增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9.提高项目招引水平,围绕“8+1+4”产业发展方向,深化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举办第三届鞍商大会,全年新签约、新落地重点项目分别突破800个和400个,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

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鞍山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振兴发展硬支撑

20.聚力打造“2+N”科技创新中心体系,建设千山湾科技园创新核心区,建强千山湾矿业实验室。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1.推进海工、汽车用钢等国家级科创平台落地,构建钢铁材料成果转化应用平台,新增创新平台2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编制产业链创新图谱。实施“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20个,培育中试基地8个,转化科技成果9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3.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到19.5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4.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提升“鞍科贷”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5.持续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6.迭代升级“钢都英才计划”,引育国内外高层次人才40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7.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80户。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8.支持钢铁产业提升产业链韧性和价值,加快推进鞍钢氢冶金项目,推动紫竹轻型特变型钢等项目竣工投产。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海城市政府,铁西区政府

29.深化“央地合作”“双鞍融合”,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全力支持西鞍山铁矿、东部矿区联合产能提升、五矿陈台沟铁矿、中石油地热能源替代等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提升鞍钢产品本地加工率、供应链本地配套率。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0.巩固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成果,淘汰退出轻烧反射窑,压减镁砂过剩产能,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工建设菱镁转型升级项目50个,支持镁化工、镁建材、镁合金等产业发展;推动隆承镁制深加工、麦格尼氢氧化镁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产品高端化率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海城市政府,岫岩县政府

31.持续抓好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优势产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2.开展“人工智能+”行动,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工业“四项改造”项目400个,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用场景100个,谋划引进京东工业品数字采购平台。争创国家技术改造试点城市。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3.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4.谋划建设钠离子储能电池生产基地,推动大型储能电站、大型设备启动电源等多场景应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国网鞍山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5.拓宽氢能“制储输用加”产业链条,推进区域氢源供给基地、新能源重卡改装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6.深度开发光纤激光器等研发应用,加快沃天压力传感器扩建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37.大力发展废钢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建设资源利用产业园和大宗固废产业数字化平台,推动鞍钢东部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鞍钢本部钢渣处理等项目竣工投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产值增长6%。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8.积极培育未来产业,规划布局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依托制造业优势谋划引进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制造企业,支持海城市打造低空经济发展先行区。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经济合作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9.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建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系统,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建立常态化、便捷化银企对接机制,加快重点企业上市进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0.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推动阿里巴巴产业带落地,新培育电商直播基地2个。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1.大力发展宠物经济,规划建设萌宠经济产业带,做大做强八家子、三台子等专业市场,打造宠物经济生态圈。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铁西区政府,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2.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推动鞍山陆港全面运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试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

43.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厘清国有“三资”底数,推进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实“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提升国资国企管理效能、运行效率。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4.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5.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6.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7.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8.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开发区协同联动、错位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49.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扩大一窗通办、无差别受理服务范围。强化电子证照赋能,新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场景34个和“免证办”场景35个。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高频便民利企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实现全覆盖,推动“办事不找关系”成为常态。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打造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2.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和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3.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钢铁、菱镁、服装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搭建中小企业外贸服务平台,新增外贸企业50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54.建设寒武纪加拿大海外仓,推进省出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全面运营,跨境电商年交易额突破1.5亿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海城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5.加快向东向北开放,务实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与俄罗斯合作大马力拖拉机收割机项目实现组装生产,日本品川耐火等项目落地开工。

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6.积极共建“一圈一带两区”,深化鞍宁对口合作,持续做好对口支援。

牵头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擦亮振兴发展成色

57.严守耕地红线,抓好粮食、蔬菜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性利用,粮食产量稳定在26亿斤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8.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省级智慧农业基地发展到8个。深化种业振兴行动,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9.延伸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开复工安井速冻调制食品、安九宠物干粮等农产品加工项目20个,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0.立足特色、打造品牌,做大海城馅饼、台安大鹅、岫岩羊汤等“鞍山硬菜”,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到53个。延展南果梨产业链条,建设南果梨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带。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千山区政府

61.建设改造农村路35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2.新建农村供水工程80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3.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新增农村垃圾收集设施621个、转运设施31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千山区政府

64.农村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1%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5.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建美丽宜居村4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千山区政府

(五)不断提升城乡建设水平,打造振兴发展美好载体

66.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全部36个城市单元控规和54个乡镇规划编制报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7.加快千山湾等重点片区开发,打造经济、人文、生态、生活融合发展的城市名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68.促进城市更新与城市体检有效结合,实施230个城建项目,打通高新大道,改造老旧小区34个、老旧管网230公里,天然气置换17万户,整治城区低洼易涝点5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9.实施“绿电点亮鞍山”和路灯节能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0.开工建设调军台220千伏输变电、分布式能源及小型储能一体化等电力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1.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2.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开发以“三台一舱”为支撑的城市大脑中枢平台,打造45个典型应用场景,提升态势感知、风险研判和资源调度能力。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3.加强已改造老旧小区长效管护。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4.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向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延伸。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5.新建口袋公园75个,补植增绿10万平方米,打造南沙河精细化管理景观带。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6.建立完善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7.实施公交畅通工程,科学优化线路站点,增加发车频次,全面提升公交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8.加强市民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等需求有效供给,新增公共停车位5000个,建设城区全域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9.综合治理10处严重堵点,持续改善出行环境。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0.因地制宜推进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支持海城市“百强县”争先进位,台安县、岫岩县提高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名。加强县城及重点镇建设,有序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

81.全力支持本岫庄高速实现开工、鞍台高速加快建设、台黑高速竣工通车,促进县域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厚植振兴发展绿色本底

82.强化能耗双控管理,探索用能权交易,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单位5个。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开工建设岫岩抽水蓄能电站,推动三峡500兆瓦风电实现全容量并网,建成台安“飞轮+磷酸铁锂”100兆瓦储能电站,在运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8%。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3.聚焦“天更蓝”,全面完成钢铁和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4.深化散煤治理,城区、县城散煤取暖用户基本清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5.开展道路扬尘遗撒专项整治,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3%。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6.聚焦“水更清”,开展城市水体巡察,实施南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国省控断面年均值全部达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7.聚焦“地更净”,加强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8.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9.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矿山1800亩,推动全市75%生产矿山达到“绿色”标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0.实施辽河流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1.推动杨柳河治理等3个生态环境开发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2.创建3条“幸福河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3.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抚育森林1万亩,综合治理沙化土地7.5万亩,全力筑牢自然生态屏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振兴发展红线底线

94.坚持过紧日子,积极跟进中央化债增量政策,全力推动政府债务化解,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5.推进城商行和农信系统化险改革,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改革化险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6.开展商品房去库存攻坚行动,促进存量土地处置回收,做好“保交房”工作,合理有序开工新项目。新改造3个城中村、1834户危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7.推动已售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应办尽办”。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8.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强化工矿企业、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99.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闭环监管,制定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标准,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

100.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施易涝区农田水利综合治理,建成省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基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和辽河干流防洪提升等工程。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10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最大限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2.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构建“1+5+N”现代化警务机制体系,打造“数据主导警务”,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诈等突出违法犯罪,严防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103.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鞍留鞍1万人以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90个,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5.稳妥有序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6.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标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7.推进居家、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适老化改造,新增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社区老年食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8.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9.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培育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16所、特色高中5所,支持在鞍高校“一流学科”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0.争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加快职教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新增特色实训基地3个、专业技术人才4000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部门

111.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基本建成县域医共体,新增省级以上重点专科3个。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岫岩县政府

112.启动盘活高新区医院。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3.加快建设医大鞍山医院住院大楼、鞍钢总医院门诊综合楼,完成长大医院门急诊改扩建。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4.完善急救服务体系,新增两个综合急救站点、自动体外除颤仪100台,绘制城区分布地图,缩短院前急救响应时间。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5.巩固深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成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6.加快建设长城文化公园(鞍山段)。推进市图书馆升级改造、市博物馆改陈布展、市科技馆全面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7.做好老街区、老建筑、老厂区的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打造一批具有鞍山特色的文创产品和文化IP,讲好鞍山故事。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8.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承办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组乒乓球预选赛、全国青少年游泳巡回赛,举办各类赛事活动100场。投放城乡健身路径80套。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9.持续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让多姿多彩的文体活动点亮群众幸福生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120.推动国防动员新体制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21.深化双拥共建,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2.深入调研谋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5.深化政务公开,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等各方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6.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完成《报告》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报告》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要作出统筹安排,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见到成效,兑现对人民的承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部署推动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系统思维的科学思想方法,从全市大局谋划工作、破解难题,牵头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地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采取有力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三是健全机制促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对照《报告》分工,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实化工作责任,通过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报告》重点工作落地落细,坚持闯字为先、干字当头、实字为要,坚决打好打赢“十四五”规划收官战和全面振兴新突破决胜战。市政府将继续把《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