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5-03-2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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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纲领性文件落地落实。强化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政治责任、带头领学、主动宣讲,结合退役军人职能部署推进,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在全局落地并取得实效。局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在分管领域协同推进,有效保证了军转安置、优待抚恤、信访稳定等各项涉及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夯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强力推动“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军人退役“一件事”实施方案,成立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专班,积极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有效开展。目前,通过反复沟通协调,确定了办理事项和办理层级,组织了事项梳理,开展了流程再造,指导试点单位千山区建立了“军人退役一件事”综合窗口。下一步,将组织软件公司,制定具体技术操作方案,并在市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同时做好综合窗口的软硬件配置,业务流程设计和相关办事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思政权益科组成,统筹负责法制建设工作及普法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局的普法工作,机关党委重点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统筹及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思政权益科负责指导监督涉及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各业务科室负责贯彻落实与其职责相关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体系,与政法、网信、信访、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梳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针对性制定防范化解措施。与公安部门建立健全了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协作机制,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依法治访等8个方面常态沟通、密切协作,协同处理重要预警信息27件,及时有效地避免了越级进京事件的上访的发生。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效显著

制定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全面坚持“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制度,坚持广泛征求意见与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相结合,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全面进行重大隐患风险评估,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科学规范。虽然今年以来,我局暂未起草印发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但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确认了本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听取本单位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另外,明确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以及联络员,切实履行好合法性审核相关工作。

(五)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稳步推进

保持清醒头脑,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群体和薄弱环节,密切关注政策制定实施和落实执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稳定风险,深研细判、靶向施策,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始终坚持“稳定第一、源头化解、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带着感情、资金保障”的原则,发挥好基层服务站“神经末梢”预警感知功能和“前哨”“探头”作用,以“四下基层”工作为抓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上门回访、包案化访制度,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问题调处,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人员吸附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充分发挥好县(市)区、开发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街)党委、社区(村)服务站“三级防火墙”作用,开展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行动,有效攻坚化解信访案件,县区重点案件协调安排部、省、市、县四级联合接访,实现统一口径解答政策,厘清源头根本化解。

(六)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有效提升

我局行政应诉工作主要针对广大退役军人诉求,因此为更好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建立了相应的应诉工作分工责任制,行政应诉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总协调,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负责属事相应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负责相应领域配合工作,全力加强行政应诉保障工作。在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方面,我局积极与司法机关、诉讼涉及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协调,加强信息联动,遇社会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将与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确保行政应诉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平正义与社会效益。在行政应诉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司法机关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培训与宣传,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局机关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切实提升和完善人员素质、工作水平与奖惩机制。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强化

我局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细致的对照梳理与自检自查工作,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严格按照上级相应文件依据进行,严格界定密级与公开范围,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情形,不存在已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情况,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体检集体审议的情况。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效果显著提升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先后13次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疫情防控、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等重要论述;多次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形式、学习专题和学习要求等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学习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全面强化了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由业务骨干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宣讲、解读各项业务政策,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组织专业培训。组建以来,一方面积极参加国家、省厅组织的各类法律及业务培训,另一面,对全市优抚、社保接续、信访、军转、安置等工作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批次的法规及政策培训,全面提高了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

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有的部门缺少专门的法治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仍需完善

个别工作领域还存在就问题谈问题、就整改抓整改的情况,没有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实际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紧密结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夯实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根基。

(二)持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

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相关工作规定,建立健全法治督察相关制度机制,配齐配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