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区拟收回收购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途 | 面积 (公顷)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备注 |
1 | 鞍山雨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H-2011-138 | 千山西路南、腾达大道东 | 居住用地/商业金融用地 | 7.98 | 2393 |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8日。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我区提出,联系电话:0412-8486256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区将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分批实施收回收购。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