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负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七)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监察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按权限负责全市质监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和信访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4.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鞍山市标准计量技术情报研究所
6.鞍山市计量监督检定所
7.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8.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9.深圳质量认证中心北方中心
第二部分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456.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87.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其他收入269.26万元,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956.29万元。
(二)支出总计6576.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04.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871.53万元,主要包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实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836.7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431.04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405.75万元,主要是年底12月份财政下达指标、政府采购项目未完结待支付、部分专项未完结相关费用待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5.22万元,项目支出1738.2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8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9.76万元,教育支出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6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9.7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2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68.59万元,主要是行政执法等支出。
(3)事业运行2858.4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921.2万元,主要是质量技术监督项目等支出。
(5)其他组织事务2.5万元,主要是驻村补助支出。
2.教育支出1.71万元,主要是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3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4.2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29.1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28万元,是食品专项支出。
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元,是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348.6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85.77万元,购房补贴62.8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7.51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增加)82.54万元,下降19%,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51万元,主要是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1批次,486人,4.5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7.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51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鞍山市质量技术局行政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84.53万元,比2014年增加111.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我局2014年回归地方,2014年上半年财政拨款没到位,下半年开始启用财政零余额,当年剩余经费结转至2015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1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
(四)其他情况
1、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情况:2015年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2、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情况: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