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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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负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七)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监察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按权限负责全市质监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和信访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4.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5.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鞍山市标准计量技术情报研究所

7.鞍山市计量监督检定所

8.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9.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35.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19.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9.48万元。

2.其他收入115.69万元,主要是省局拨款及专户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686.72万元,主要是往年挂账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等。

(二)支出总计7327.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61.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9.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5.81万元。

2.项目支出2366.15万元,主要包括执法检查、专用设备购置、检验收费成本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94.7万元

主要是政府采购未完结、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7135.17万元,比2015年收入减少了321.62万元,主要是由于减少一家预算单位,收入减少133.9万元;由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因素影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0.39万元;市局机关项目经费增加370万元。

2016年支出总计7327.19万元,比2015年总支出增加了750.9万元,主要是由于减少一家预算单位,支出减少134.4万元;质检所支出增加156.12万元;特检所支出增加511.46万元;计量所支出增加240.51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工资及涨工资因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4.76万元,项目支出2345.5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0.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6.82万元,教育支出3.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8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6.8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98.84万元,主要是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9.59万元,主要是食品相关产品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3103.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4)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612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检验成本项目等项目支出。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万元,是驻村补助支出。

2. 教育支出3.34万元,包括:

培训支出3.34万元。

3. 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主是奖励等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3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4.7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0.5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包括: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万元,是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391.8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90.83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货币化支出。

购房补贴101.03万元,主要是新职工住房货币化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9.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57万元。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02.65万元,下降28.35%,主要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及节约车辆运行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招待费及加班餐费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0批次,289人,1.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57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万元,比2015年减少77.13万元,降低27.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15万元,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12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6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相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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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xlsx.xls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7-08-17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负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七)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监察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按权限负责全市质监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和信访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4.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5.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鞍山市标准计量技术情报研究所

7.鞍山市计量监督检定所

8.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9.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35.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19.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9.48万元。

2.其他收入115.69万元,主要是省局拨款及专户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686.72万元,主要是往年挂账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等。

(二)支出总计7327.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61.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9.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5.81万元。

2.项目支出2366.15万元,主要包括执法检查、专用设备购置、检验收费成本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94.7万元

主要是政府采购未完结、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7135.17万元,比2015年收入减少了321.62万元,主要是由于减少一家预算单位,收入减少133.9万元;由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因素影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0.39万元;市局机关项目经费增加370万元。

2016年支出总计7327.19万元,比2015年总支出增加了750.9万元,主要是由于减少一家预算单位,支出减少134.4万元;质检所支出增加156.12万元;特检所支出增加511.46万元;计量所支出增加240.51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工资及涨工资因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4.76万元,项目支出2345.5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0.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6.82万元,教育支出3.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8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6.8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98.84万元,主要是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9.59万元,主要是食品相关产品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3103.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4)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612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检验成本项目等项目支出。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万元,是驻村补助支出。

2. 教育支出3.34万元,包括:

培训支出3.34万元。

3. 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主是奖励等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3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4.7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0.5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包括: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万元,是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391.8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90.83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货币化支出。

购房补贴101.03万元,主要是新职工住房货币化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9.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57万元。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02.65万元,下降28.35%,主要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及节约车辆运行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招待费及加班餐费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0批次,289人,1.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57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万元,比2015年减少77.13万元,降低27.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15万元,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12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6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相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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