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鞍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1-28浏览次数: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十二五”以来,国家通过统筹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这是继2016年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之后,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又一重要文件。2017年8月16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88号)。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鞍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重要意义

推动落实好《实施方案》意义重大,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解决当前信息系统没有整合、存在“孤岛”的问题,解决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的堵点、痛点问题。

一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可以更好地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有效地将目前分散于政府不同部门的信息数据进行系统整合和有序共享,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

二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可以有效破解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中标准不统一、平台不联通、数据不共享、业务不协同等突出问题,有利于“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三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设“大系统、大平台和大数据”,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据和服务事项的交换共享和联动办理,进而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的目标,有利于解决老百姓办事难、证明难等实际问题。

四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有利于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有效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新一轮“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推动电子政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准确把握推动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

一是建设集约化大平台。依托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使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在平台上集中运行,实现硬件设备共享共用,切实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投资、重复建设。2018年6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各部门、各单位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可云化的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至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2018年12月底前,与省平台进行对接。

二是融通政务大数据,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搭建各政务信息系统间的桥梁,实现各类政务信息的集中共享、按需交换,消除孤岛。2018年3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8年6月底前,整合网络资源,消除数据交换的物理障碍,初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交换,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要持续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

三是构建业务协同大系统。对各政务信息系统按照工作关联进行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把各自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成纵向联通、横向联动,真实反映业务协同要求的“大系统”。持续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动产登记平台等,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整合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市政府网站集群等,构建统一的协同办公系统,满足政府工作运转需要;将部门内部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8日        

  

 

《鞍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鞍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28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十二五”以来,国家通过统筹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这是继2016年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之后,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又一重要文件。2017年8月16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88号)。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鞍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重要意义

推动落实好《实施方案》意义重大,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解决当前信息系统没有整合、存在“孤岛”的问题,解决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的堵点、痛点问题。

一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可以更好地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有效地将目前分散于政府不同部门的信息数据进行系统整合和有序共享,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

二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可以有效破解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中标准不统一、平台不联通、数据不共享、业务不协同等突出问题,有利于“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三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设“大系统、大平台和大数据”,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据和服务事项的交换共享和联动办理,进而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的目标,有利于解决老百姓办事难、证明难等实际问题。

四是通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有利于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有效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新一轮“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推动电子政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准确把握推动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

一是建设集约化大平台。依托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使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在平台上集中运行,实现硬件设备共享共用,切实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投资、重复建设。2018年6月底前,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各部门、各单位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可云化的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至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2018年12月底前,与省平台进行对接。

二是融通政务大数据,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搭建各政务信息系统间的桥梁,实现各类政务信息的集中共享、按需交换,消除孤岛。2018年3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8年6月底前,整合网络资源,消除数据交换的物理障碍,初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交换,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要持续完善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

三是构建业务协同大系统。对各政务信息系统按照工作关联进行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把各自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成纵向联通、横向联动,真实反映业务协同要求的“大系统”。持续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动产登记平台等,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整合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市政府网站集群等,构建统一的协同办公系统,满足政府工作运转需要;将部门内部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8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