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8-02-16浏览次数: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政府指示,市教育局、卫计委共同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鞍山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全市医学教育的规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0年,我市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

医学人才队伍满足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健康鞍山和卫生强市建设。

二、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围绕5个方面提出了10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卫生职业院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教学能力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医学教育质量评估4项工作内容;二是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出了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财政保障与管理2项工作内容;三是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提出了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健全终身教育学习体系1项工作内容;四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2项工作内容;五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1项工作内容。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由教育局、卫计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共同研究协商重大政策与问题。二是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三是从改革薪酬制度,完善职称晋升办法,健全人才评价制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四个方面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机制。

 

鞍山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6日     

 


《鞍山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6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政府指示,市教育局、卫计委共同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鞍山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全市医学教育的规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0年,我市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

医学人才队伍满足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健康鞍山和卫生强市建设。

二、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围绕5个方面提出了10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卫生职业院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教学能力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医学教育质量评估4项工作内容;二是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出了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财政保障与管理2项工作内容;三是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提出了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健全终身教育学习体系1项工作内容;四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2项工作内容;五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1项工作内容。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由教育局、卫计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共同研究协商重大政策与问题。二是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三是从改革薪酬制度,完善职称晋升办法,健全人才评价制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四个方面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机制。

 

鞍山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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