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发改委发布时间:2018-08-05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冷链物流在惠民生、补短板和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方面的拉动作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0号)精神,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百姓对冷链物流的需求日趋旺盛,冷链物流行业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愈发显现。为充分贯彻国家和省发展冷链物流促进消费升级的政策部署,谋划我市冷链物流的长远发展思路,切实建立和健全我市冷链物流领域的发展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起草初期,市发展改革委向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监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意见征集,对初稿的拟定征集重点和任务,明确任务和分工。初稿形成后,面向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二十余个部门征求意见,在采纳吸收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市政府审核同意并正式印发等过程。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完善冷链流通体系

包括三条:

(一)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二)鼓励冷链物流企业经营创新

(三)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第二部分,健全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包含三条:

(一)推进冷链物流行业的降本增效

(二)强化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管

(三)完善和推广冷链物流规范标准

第三部分,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包含六条: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二)确保土地供应

(三)减轻税费负担

(四)加强融资扶持

(五)保障通行便利

(六)加快人才培育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5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8-05

为充分发挥冷链物流在惠民生、补短板和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方面的拉动作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0号)精神,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百姓对冷链物流的需求日趋旺盛,冷链物流行业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愈发显现。为充分贯彻国家和省发展冷链物流促进消费升级的政策部署,谋划我市冷链物流的长远发展思路,切实建立和健全我市冷链物流领域的发展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起草初期,市发展改革委向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监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意见征集,对初稿的拟定征集重点和任务,明确任务和分工。初稿形成后,面向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二十余个部门征求意见,在采纳吸收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市政府审核同意并正式印发等过程。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完善冷链流通体系

包括三条:

(一)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二)鼓励冷链物流企业经营创新

(三)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第二部分,健全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包含三条:

(一)推进冷链物流行业的降本增效

(二)强化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管

(三)完善和推广冷链物流规范标准

第三部分,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包含六条: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二)确保土地供应

(三)减轻税费负担

(四)加强融资扶持

(五)保障通行便利

(六)加快人才培育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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